埃蒙德牽起他,將彼此的手帶到相機上。是拍立得那台。「我能試試看嗎?」「當然。」他緩緩拿起相機,感受著它的重量;先是將鏡頭對準前方,熟悉捕捉的姿勢,然後是窗外的風景:午後陽光越過窗前植栽,越過紗簾,腳步輕柔地跳至吉利安書桌前。一隻米黃色的兔子,從窗外到書桌,再從吉利安的側臉到他的襯衫——按下快門,埃蒙德想自己應當抓到兔子了。拍立得吐出相片,吉利安卻沒給他甩乾的機會,直接把相片奪走。「⋯⋯為什麼要拍我?」他的聲音聽起來尖銳又易碎,像是被某種物事強制剝離。是不喜歡被拍嗎?「我不會離去,我的笑容亦不會消失,」吉利安將相片揉碎,將埃蒙德手上的拍立得放到一旁。「我就在這裡:不是那裡,也不是其他無法觸及的地方——告訴我,埃蒙德。你為什麼還要拍我?」埃蒙德這才發現,他握住自己的雙手正微微顫抖。不過,也正因如此,他才得以知曉吉利安攝影的真正原因:這是埃蒙德今日找到的第四個屬於對方的魅力。他回握對方的雙手,將它們帶往自己身上。「倘若這是你攝影的理由,那你應當不需要拍我才對。」埃蒙德確保吉利安的每一根手指都貼在自己的皮膚上。然後繼續他的說詞,「我知道我容易沉浸在思緒裡,常常看起來心不在焉、虛無飄渺⋯⋯」吉利安一手搭在他的肩膀,另一手則撫著他的臉。那是他們都熟悉的觸感。「我的精神可以去到很遠的地方,這是事實;但我的身體就在這裡,」埃蒙德的雙手小心握著吉利安的,讓它們能夠感受到自己。「不在那裡,也不在其他你無法觸及之地。就在這裡。」他像是突然想見了什麼,又將吉利安搭在自己肩上的手,往心臟移去。「只要這顆心臟還跳動著,它所供給的身體——我的身體——便不會輕易消失。」

——〈萬物有光〉